
美东时间2月20日,美国最高法院以 6 比 3 的裁决判定特朗普关税非法,随后美国白宫发布公告确认,正式取消相关关税,包括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。
? 针对中国10%对等关税(已正式取消)
? 针对中国10%芬太尼关税(已正式取消)
在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公布数小时后,特朗普即援引1974年《贸易法》第122条,对全球各国商品加征 10% 的关税,2月24日生效,为期150天,有效期至2026年7月24日。
特朗普宣布的新关税措施依据另一项较少被动用的法律条款——《1974年贸易法》(Section 122)。该条款允许总统在特定情况下将关税提高至最高15%,但如果要在150天后继续实施,则必须获得国会批准。此前从未有总统援引这一条款,其合法性也可能面临新的法律挑战。
然而,不到24小时,特朗普又在社交媒体表示,他将把全球关税从 10% 提高到 15%。尽管特朗普在Truth Social上发帖称,新关税将“立即生效”,“我今天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有保证的”。但目前并没有任何正式文件签署详细说明生效时间。
也就是说,15%关税目前并不具备生效条件,仅停留在特朗普“口号式威胁”层面,这符合特朗普往期一系列的关税威胁风格,这个操作很特朗普,这可能只是特朗普的“面子政策”,或者为自己增加一些谈判筹码。而原定的10%关税有白宫官网的正式公告,将于美国东部时间2月24日凌晨00:01正式生效。
特别值得注意的是: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2月20日在接受福克斯新闻采访时表示,虽然对等关税取消了,统一税率降至10%,但已签署的双边贸易协议仍需履行。他举例称,马来西亚和柬埔寨对美出口仍将按照此前谈判确定的 19% 税率执行,尽管新的统一税率更低,仅10%。
印尼对美关税首席谈判代表也表示,两国将关税定为19%的贸易协议仍然有效。
此前,美国与多国达成贸易协议,降低关税,包括欧盟(15%)、柬埔寨(19%)、印尼(19%)、马来西亚(19%)、菲律宾(19%)、越南(20%)、日本(15%)、巴基斯坦(19%)、韩国(15%)、英国(10%)。这些协议关税均高于目前10%的现行关税。这些贸易协议的履行前景并不乐观。
以下是美国对中国商品的关税详细构成:
? 基础税率:MFN税率,即最惠国税率,这是一个产品的最基本税率,通常很低,因产品类别而异,美国对中国产品的MFN税率通常在0%—10%之间。
? 第122条款关税:这是刚刚宣布的新关税,加征税率10%,2月24日生效,有效期150天,至2026年7月24日。该关税针对全球各国,包括中国。注意:特朗普威胁提高至15%,但并未生效。
以下商品豁免该关税:
某些关键矿物、用于货币和金银条块的金属、能源及能源产品;
无法在美国种植、开采或以其他方式生产的自然资源和化肥,或无法以足够数量种植、开采或以其他方式生产以满足国内需求的自然资源和化肥;
某些农产品,包括牛肉、西红柿和橙子;
药品和药品成分;
某些电子产品;
乘用车、某些轻型卡车、某些中型和重型车辆、公共汽车以及乘用车、轻型卡车、重型车辆和公共汽车的某些零部件;
某些航空航天产品以及信息资料(例如书籍)、捐赠物品和随身行李;
目前或将来受第232条约束的物品及其部件;
符合美墨加协定(USMCA)规定的加拿大和墨西哥货物;
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-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,作为哥斯达黎加、多米尼加共和国、萨尔瓦多、危地马拉、洪都拉斯或尼加拉瓜货物免税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。
该关税的有效期仅有150天,如果特朗普想在2026年7月24日之后继续实施,则必须获得国会批准。贸易专家及国会助理普遍怀疑,即便共和党目前掌控国会多数席位,也未必会同意延长该关税措施。多项民调显示,越来越多美国民众将物价上涨归因于关税政策。民主党人指出,只需在众议院夺回三个共和党席位即可取得多数。 ? 第301条款关税:加征 7.5%-100%,多数产品在7.5%-25%区间,个别产品达到100%。301条款关税就是特朗普第一任总统期间加征的关税,特朗普在2018年使用该条款对超过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 7.5%—25% 关税。而拜登则在2024年使用该条款对中国的电动汽车、电池、半导体及医疗用品等加征关税,个别产品税率高达100%。 ? 第232条款关税:加征 25%-50%,涉及产品包括钢铁、铝、铜、汽车及零部件。这是特朗普2025年上任以来仅次于对等关税的最重要关税政策,但这项政策是针对全球各国的,各国的上述产品出口到美国都得缴纳这个税率,并不是单独针对中国。 特朗普依据此条款对汽车零部件加征 25% 关税,对钢铝加征 50% 关税,对所有半成品铜材(铜管、铜线、铜棒、铜板、铜管等)及铜密集型衍生产品(管件、电缆、连接器、电气元件等)统一征收 50% 关税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:第232条款关税与新的10%第122条款关税不叠加,优先征收第232条款关税,即征收第232条款关税的产品豁免第122条款关税。 ? 双反税:即反倾销税(AD)和反补贴税(CVD),是美国针对特定中国商品加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,税率视具体产品而定,双反税主要针对个别产品。 综合来看,除了个别产品被征收双反税外,目前,美国对中国大多数商品的关税为10%+基础税率,美国对中国与对其他国家的关税差异主要体现在第301条款关税上,如果产品在301范围内,税率就高达10%+7.5至25%+基础税率,税率是比较高的。因为第232条款关税是针对全球的,大家都加税。 以下是不同产品关税计算方法: ? 不在第301和第232关税范围的产品(半数以上的产品都在这一栏) 最终关税 = 基础税率(MFN税率) + 10%(第122条款关税) ? 在第232关税范围的产品(钢铁、铝、铜、汽车及零部件) 最终关税 = 基础税率(MFN税率) + 25%或50%(第232关税) ? 第301关税范围的产品(特朗普第一任期和拜登任期加征的关税,超过1/3产品在这一栏) 最终关税 = 基础税率(MFN税率) + 7.5%至100%(301关税) + 10%(第122条款关税) ? 同时在301和232关税范围的产品(极少部分产品) 最终关税 = 基础税率(MFN税率) + 7.5%至100%(301关税) + 25%或50%(232关税) ? 价值800美元及以下小包裹(跨境电商产品) 最终关税 = 54% 的从价关税,或每件包裹 100 美元的从量关税。 注:产品如果涉及双反税,则还要加上双反税。